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和老公离婚财产怎样分?

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会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很多人就不知道如果和老公离婚财产怎样分呢?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和老公离婚财产怎样分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讲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的时候应该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来分割,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期间存在过错,那么法院可能会判有过错的一方少分财产,严重的情况下还会不分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
      老公开公司法人写老婆可以吗公司注册人是指做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这一套行政手续的自然人,他只要是股东委托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注册人就......


·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


·四川合同诈骗罪都有哪些规定?
      诈骗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之一,对于合同的欺诈,刑法中有明确的罪行规定,四川合同诈骗罪属于是比较严重的罪行之一,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您想要获取更......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随着现在楼房越建越高,住房面积并没有越来越大。因此很多住户为了增加房屋使用面积,将物品堆积在阳台。也有很多家庭在阳......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


·现代社会的应酬中
      现代社会的应酬中,酒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增进感情的中介,这就必然导致很多酒后驾车酿成大祸。我们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那么酒后驾驶摩托车是一种什么行......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


·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
      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有哪些一、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有哪些?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


·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是否有区别?
      许多人都曾想不劳而获,便把小聪明用在了犯罪的手法上,通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吸收大量资金据为己有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受害者当然会根据受骗情况报警......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有几次起诉机会?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有几次起诉机会?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已拘留的人释放。人民检察院......


·一、企业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
      一、企业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