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的确立就需要一个法律文书来证明,即我们日常中所说的劳动合同。只有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双方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处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是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合法,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主体合法,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必须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并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范围内;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即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和社会保险等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做了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低于这些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的规定。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期限等合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二、公平原则
  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公平原则实际上体现了一种社会道德的观念,体现人们对事物判断的正义、无偏私。公平原则的法律意义在于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可以作为重要的补充。公平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要求以社会公正、正义的理念指导其行为,处理争议;要求适用法律的适当、合理。
  三、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不存在一方命令一方服从的关系。自愿,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劳动合同内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想法一致,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就平等与自愿二者关系而言,平等是自愿前提,没有平等就不会有真正的自愿;自愿是对平等的认可,两者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在自愿平等自愿原则下建立的劳动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是过程,一致是结果。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讨论、磋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下签约,才能真正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才能保证当事人自觉履行劳动合同。
  五、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诚实信用要求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法律,是对毫无限制的合同自由的一种制约,一种平衡。订立劳动合同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诚实地告知对方己方的情况,不隐瞒真相;出于真诚的目的与对方磋商以期订立劳动合同;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任何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书都是建立在合法原则的基础上的,这是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劳动合同的设定根据法律规定有五大原则,每一条都应该遵守,如果违反了这些原则,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时,有过错的一方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闯民宅来打人怎么定罪
      私闯民宅来打人怎么定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一、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有犯罪记录都大多数不行。现在除了希腊移民对无犯罪证明无特别要求,其他都需要提供。我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现实生活中,总会有粗心的人对自己的财物不重视因而导致丢失,被遗忘而丢失的财物有可能会被他人拾得,这时如果他人拾得财物而......


·无证驾驶被拘留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被拘留,驾驶人可以分情形申辩。无证驾驶是可以被拘留,而不是应当被拘留。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


·贩毒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贩毒未遂的认定是什么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


·一、一方失踪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一、一方失踪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股权转让是否得做税审?
      股权转让是否得做税审?一、股权转让是否得做税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犯罪,但是它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将公众的自己用非法的手段筹集在一起。但是毕竟这是不同的两......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在夫妻离婚的当时,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不仅包括抚养权问题,同时还涉及到了抚养费问题。那么抚养费一经确定之后,日后子女抚养费......


·交通事故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生效之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应当履行法院裁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的,受害人可以依照法律之规......


·烧伤工伤鉴定级别怎么辨别?
      如果在生活、在工作中遇到烧伤工伤等意外事故,当事人需要鉴定烧伤工伤的级别并根据伤残级别向单位、相关公司要求所得的赔偿,对于鉴定级别,重的为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