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现所讨论的“第三者”源自保险法中的责任险制度,我们首先应当看什么是责任险。保险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立法很明确,第三者就是有权向被保险人求偿,被保险人也负有向其承担赔偿义务的人。该第三者是相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产生的第三者,而不是相对于车辆和车体的间隔来区分产生的第三者。实际上,第三者是个不特定的主体,其只是一个有范围限制的集群概念,只有当发生事故后有具体的受害人时该第三者才被具体化和特定化。责任保险的根本功能在于排除被保险人的责任,保护受害的第三者获得有效的赔偿,此险种是被保险人转嫁自身过错风险的一种合法方式。正是由于被保险人在交通运行法律关系中可能发生重大过错,可能要对外承担巨额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才需要投第三者责任险,从而以交纳少量保险费的方式换取更大的风险利益,将自己的风险合法地转嫁于保险公司。

  
  第二,属于同一运行主体的关系人不能构成本方责任险的第三者。假如所有的车辆均处于静止状态,则不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参加到运行法律关系中才可能造成事故,车辆及其所有人加上驾驶人才能构成同一运行主体。现实中,实际驾驶人和车主有可能同一,也有可能不同一,但无论是否同一只有“车”与“驾”结合起来才能构成同一运行主体。由于司机才是运行法律状态的实际控制人,其属运行主体的必要关系人。在责任险法律关系中,保险公司是第一者,司机与被保险人共同构成第二者。所以,参与运行法律关系的所有司机均不可能成为本方责任险的第三者,但在其无过错时有可能构成对方运行主体所对应的第三者。

  
  第三,与被保险人共同构成同一财产权主体的民事主体及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抚养、赡养及第一顺序继承关系的自然人不能构成第三者。共同构成同一财产权主体的情形可以有这样一些可能。如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及财产责任在民法上的对外关系中系责任共同体,其对外物质性的民事责任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为责任基础的,除非实行分别财产制且其相对人知晓的,才在夫妻之间构成有条件的分项责任主体。故夫或妻对对方不存在赔偿的必要和可能。在财产共有的情形下,一共有人向另一共有人赔偿有如一个人将自己的财产从左手放到右手一样,没有任何物权法或债权法上的意义。一般车主在投保时极其罕见有向保险公司声明该车不属夫妻共产的,发生事故后,如其以夫妻双方系实行分别财产制来抗辩的,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予以否决。再如,对同一车辆产权存在共有关系的,也不能构成本方的第三者,其原理同上。被保险人如要对不属于第三者的近亲属的权利加以保护的话,则其只能通过车上人员险来解决。与被保险人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由于其在家庭内部的生存、生活需依存于被保险人的财产基础,故被保险人对其有抚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给与赔偿亦无法律价值。同样,存在继承关系的近亲属之间亦无赔偿的法律空间。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一、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1、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设定了滞纳金上限,即到......


·关于高空坠物险的概念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人口轨迹整体程度上是处于一种高速流动的状态当中,因此,生活中有些最基本的社会治安行为并没有通过政府很好的管理得到预防的,其中最突出......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案件批捕信息查询在哪?
      一、案件批捕信息查询在哪可以通过律师上检察院查询,个人不可以。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为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为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


·法律援助的律师怎么收费?
      在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引下,我国的法治进程加快,法治的相关制度也日趋完善,随着普法工件的持续推进,人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在遇到纠纷时能主动的拿......


·单亲被辞退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单亲被辞退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单亲被辞退赔偿的规定是需要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如果说在单位里面工作满一年的话,那么经济......


·书写民事起诉书有哪些
      书写民事起诉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今大多数公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民事方面的纠纷,往往都是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而......


·合同中诉讼地的规定是怎么确定的?
      合同中诉讼地的规定是怎么确定的?1、《民事诉讼法》第23条对合同诉讼地的确定作了明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企......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及其后果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是什么?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