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的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注意事项
  1、自2月5日起,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2、自2月5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3、自2月5日起,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协会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4、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5、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通过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的条件,首先,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而且,私募基金在进行登记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金额的限制的,一般是需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的。另外,公司在进行登记的时候,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由于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工程单位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是就目前市场......


·企业小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怎么办?
      企业小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怎么办?  一、企业小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怎么办?  对于变更公司法人一般是不需要全部股东进行同意的,只需要召开股东......


·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一、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没有结婚抚养费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具体的承担规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会交由法院来进行审判,法院审判决定之后会作出生效的法院裁定或者是判决,这些判决和裁定必须要得到执行,也......


·伪造证据起诉怎样报案
      向公安局报案。在诉讼中,发现对方当事人伪造证据,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措施,对其作出处理,情节严重,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一、结婚一个月分居法院判决返还彩礼是否合理?
      一、结婚一个月分居法院判决返还彩礼是否合理?这样的判决是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一、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抗辩权的永久放弃是怎样的
      抗辩权的永久放弃是怎样的?抗辩权的永久放弃这个问题还是很慎重的一个问题,在出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先要了解到什么是抗辩权,然后在了解什么是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