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二、不服交通行政复议怎么办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必须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答复通知书》,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提供答复书和相关证据。复议机关进行书面审理,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前置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在判决书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是当事人不服交通行政处罚的话,此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要求不同,这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当然,不管是复议还是诉讼,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该怎么认定
实践中不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他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的行为,具体来说,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应该要怎么认定呢?一般来说,恶意串通合同的订立都是以损害他......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一、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监视居住地址在被监视者的住所,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1、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任划分的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经常存在于很多的地方的,在交通事故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
·法律中的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如今,许多人通过紧急避险保全了一方的利益,但却使得另一方较小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对于这种避险方式,法律怎么规定呢?法律中的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一、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开发商应返还订金的情形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订金有时会被充作购房款,但当一些情况出现时,开发商是需要返还订金的。那么,一般来讲开发商应该返还订金的情形有哪些呢?对于这......
·工伤九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标准是:一、癫痫轻度;二、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三、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四、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五、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