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二、股东的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三、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对此,《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但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遇到需要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形,需要向原来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若遇到法人代表不同意变更的情况,可以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相关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是什么?在我们涉及到大的资金交易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有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或者押金一类的,避免合作者中途因为其他因素而......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是怎样的?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是怎样的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


·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路上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不符合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14条所作出的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何时中止?
      劳动关系中止是指相关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相互协商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但方面提出的,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上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然而除非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双方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现在我国有一些农村地区,其实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就办了结婚仪式而已,可能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根本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纪。结婚的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
      结婚后,户口是要迁到一起的,意味着已经是一家人了。那么离婚后不再是一家人了,户口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的问题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一、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1)当事人陈述。(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


·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
      一、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传销罪赃款处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参与传销活动,发展下线取得的非法收入,其违法所得应当退还,参与传销违法所得超......


·1、首先要写的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
      1、首先要写的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也就是租房与承租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等。2、填写相关协议。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