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一、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为保持统筹基金收支平衡,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各统筹地区都对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作了相关规定,一般为20年~30年不等。
郑州职工医疗保险规定:
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重庆职工医疗保险规定:
(1)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
(1)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2)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2、职工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报销范围
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3、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各地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以烟台市为例:
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员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本文不仅说明了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也和您讲述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供大伙儿参考。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给出的医保年限标准是一个参考值,会依据不同地区而有所差异(譬如文中列举的郑州和重庆政策的差异),日后也会根据政府政策而调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相关政策与我们的医疗保障息息相关,值得您去关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第3......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一、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1.物证(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1、权属风险在建工程的权利是由土地使用权和建安工程的所有权组成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通过划拨方式或是出让方式取得的......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备案有具体方法的规定,但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进行劳动合同的备案,只有部分地区做出了备案的要求。我国劳动者......
·高空坠物致人民事诉状范文怎么写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遇见不可预料的危险,就高空坠物伤人的风险越来越高的眼下,这种意外极大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同时在相关的事件发生后我们应该使用......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吗,该如何变更?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般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存在者由双方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形,但是在大多数......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被抚养人的年龄男性和女士是不一样的,男性是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以上。女性是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75......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克死刑
?一、贩毒超过多少克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
·构成诽谤罪如何处罚 诽谤罪判几年
诽谤罪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