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财产中具体包括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夫妻一方所有财产。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当然在需要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您知道这个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下列财产均属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4)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5)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知识产权上的财产性收益”。(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7)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8)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9)婚后,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除非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为夫妻按份共有。份额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确定。
  二、确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意义
  确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分为二,其中的一半才是死者的财产。(二)离婚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有双方平分。(三)因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产生的债务,共有人对外应负连带责任。认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能够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起到重要作用,不管是对哪一方来讲,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当然,在夫妻要离婚的情况下,就hi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财产约定的事项要注意哪些
      夫妻财产约定的事项要注意哪些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


·对方父母离婚对抢孩子抚养权有利吗?
      对方父母离婚对抢孩子抚养权有利吗?对方父母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没有直接关系,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


·非法集资个人起诉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集资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


·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有哪些?
      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有哪些?驾照是人们通过几轮考试合格后拿到的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证件,也就是驾驶证。只有拿到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但是拿到驾......


·用人单位多多少
      用人单位多多少少还是会有女职工的,而要是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怀孕生子的话,此时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保障女职工的相关福利待遇。不过,具体来......


·财产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有几种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
      财产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有几种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


·卖方签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买卖交易是很常见的,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一般都会签买卖合同,尤其是标的数额较大的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都会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在......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


·夫妻想要离婚在哪里起诉
      想要离婚的夫妻,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确定的就是离婚在哪里起诉,因为不是任何一个法院......


·工伤的概念首先了解下工伤的概念
      工伤的概念首先了解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或者是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可以是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也可以是公司组......


·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