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能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规定,二手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这同时也意味着,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有些二手房是不可以由当事人随意买卖的。那么具体说来,不能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四)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六)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七)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八)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九)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十)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十一)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买二手房都要交什么税?
  既然买二手房需要交税,我们就需要知道买二手房到底要交什么税,费用会是多少呢?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以下北京为例,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 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一)营业税
  1、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2、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转让,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营业税;
  3、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1、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3、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三)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四)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五)城建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六)教育附加税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七)契税
  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在购房的时候,建议最好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不能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而作为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审查自己买卖的二手房是否属于法律不允许买卖的范畴内,否则就有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致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


·一、婚前安置房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婚前安置房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


·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
      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一、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


·犯了集资诈骗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集资诈骗罪一般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打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打借条的格式是什么借条,对于您来说都不陌生,是日常业务往来中交易一方常常需要出具的书面凭证。借条的格式规范对于借条的法律效力有着很大的影响......


·代通知金属于一次性补偿金吗?
      代通知金属于一次性补偿金吗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


·自离能拿到上月工资吗
      当月自离,不但可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就是当月的也可以拿到。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劳......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


·审查起诉限期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限期告知书是什么意思一、审查起诉限期告知书是什么意思?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


·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该如何处理?第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