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怎么做才能符合规定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三、关于拟新设机构的注册资本
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没有强制要求,但对于实缴出资低于100万元或实缴出资低于注册资本25%的管理人会做出特别提示。为避免协会的特别提示事项,及增强管理人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可信任度,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可选择400万元以上。
四、关于拟新设机构的实缴出资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实缴出资没有强制要求,但对于实缴出资低于注册资本25%或实缴出资低于100万元的管理人会做出特别提示。 协会对于实缴出资的要求一般会通过对公司运营所需资金的要求进行间接体现,协会一般要求管理人具有充足的自有资金能够维持机构半年或一年的正常运营。 依据协会对管理人登记事项的反馈意见,拟新设机构实缴出资应尽量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实缴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其次,银行账户上的自有资金余额大于200万元。
五、关于拟新设机构的办公场所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的基本要求为具有能够满足机构日常运营所需的办公空间、办公设备等。办公场所可以选择自置物业或租赁物业;办公场所的面积须结合公司人员数量及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办公场所所使用物业的性质可以是商用亦可是商用以外性质的房屋,但必须配置办公所需设备。同时,协会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管理人前台照片和管理人办公场所所在大楼照片;公司在确定办公场所时可进行综合考虑。
六、关于拟新设机构的内部职能部门设置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内部职能部门设置的基本要求为能够确保机构正常、有序运营,各部门之间职权清晰,实现互相制衡与监督。 依据笔者实务经验,拟新设机构在设立之初人员相对较少情形下,可先行设立部分基础职能部门,如合规风控部、基金投资部、财务部、行政人事综合部、业务拓展与市场部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以不在管理人层面设置,而在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基金运营层面设置,每只基金产品可以结合自身投资特点分别设置由不同专家、不同人员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七、关于拟新设机构的高管岗位设置及高管人员配置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岗位设置及高管人员配置均具有明确要求。 关于高管岗位设置,需区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最少需设置两个高管岗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与风控负责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最少需设置三个高管岗位,包括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与基金经理。
综上所述,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怎么做才能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问题,笔者从上述七个方面分析并做出了回答,希望您能够从法律的一般规定和具体实务操作中所存在差异中进一步了解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条件以及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在今后的备案中吸取经验,更有效率地完成备案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人责任险非得入吗?
监护人责任险非得入吗?为什么?1、保险人的赔偿以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或经索赔方、被保险人及保险人三方协商确定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
·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条件是什么?
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条件是什么?一、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条件是什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应当符合下列......
·公司法董事股权转让都有哪些新的限制?
国家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每年都会有一定的举措,那么我们就共同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中董事的股权转让都有哪些新的限制以及规定呢?根据相关的办法规......
·未批捕取保一年快到了怎么处理?
一、未批捕取保一年快到了怎么处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满一年没有提起批捕的,应该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或......
·2023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提的新车没有临时牌照可以上高速吗
临时号牌是可以上高速公路行驶的,只要在有效期内,可以行驶全部地区,但要带齐发票、合格证、保险购买依据等相关手续。临时牌照就是临时车牌,是指新......
·根据法律规定卖货欠钱不还怎么办?
卖货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
·一、遗嘱继承房产和赠与房产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房产和赠与房产的区别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
·故意毁坏财物与民事赔偿责任有关系吗?
故意毁坏财物与民事赔偿责任有关系吗?故意毁坏财物与民事赔偿责任没有关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立案材料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立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