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么认定医疗赔偿义务人

怎么认定医疗赔偿义务人一、怎么认定医疗赔偿义务人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医疗损害中的 赔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者。在民事诉讼中,赔偿义务人一般称为被告。被告是与原告利益对立的另一方当事人。
  二、医疗赔偿义务人的种类
  (一)医疗机构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赔偿义务人一般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并非所有医疗机构均可成为适格的被告。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者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机构,而且具有独立的可合法处置的财产,也可以成为被告,即可能的赔偿义务人。
  (二)医疗产品生产商、销售商
  在因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后出现损害后果时,患者可以向生产、销售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提出索赔,后者即为此类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义务人。但是,除非患者是在医疗机构外自购医疗产品,否则患者很少单独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提出索赔。
  (三)血液提供机构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在被输入不合格血液后出现损害后果时,患者可以向不合格血液的提供机构主张权利,后者即为此类案件的赔偿义务人。
  现实中,只有先确定医疗赔偿义务人之后,才能要求义务人作出相应的赔偿。而具体的赔偿标准,则还要实际的对医疗事故中给患者造成的伤残作出鉴定之后,才有办法确定。当然,针对不同的地方,在具体的医疗赔偿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刑诉法规定换押证能开几次?
      根据刑诉法规定换押证能开几次?根据刑诉法规定换押证能开一次,因为我们国家对于换押证这样的一种规定的话,它是每次办理一份就可以了,如果用完的话是......


·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在劳动市场中,随处可见各种高危高压作业,这些职员也就不可避免的会经常受伤。这些职员一般是不了解相关法律只是的......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


·什么是保单撤销权?
      什么是保单撤销权?什么是保单撤销权人寿保险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十天之内,可将保单交回投保保险公司撤销该保单,并可取回所有已缴付的保险费。若保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怎么判?
      未成年人犯罪将会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因为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因此对于引诱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将会进行严厉的打击,比如说引诱未成年人......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尊老爱幼是我国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等父母年纪大的时候,子女也要尽到赡养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有的不孝顺的子女不赡养......


·离婚抚养权10周岁以上孩子怎么判?
      离婚抚养权10周岁以上孩子怎么判?离婚抚养权在10周岁以上孩子的判定上应当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


·追尾责任认定扣分吗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中,有违反交通法才会被扣分和罚款,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主犯能判缓刑吗
      可以,《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一、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时所必需遵守的法律规范,而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业务的一种增加注册资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