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注意的问题

民事诉讼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注意的问题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常常需要对一些证据比如文书形成的时间进行一个法律鉴定,保证时间的正确性,确保案件顺利进行下去。那么民事诉讼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注意的问题,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一、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机构。据了解,目前全国有能力进行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机构只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一家,别无选择。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西南政法大学新校区,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353、62220777。二、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交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264号,自
  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中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第二条第6项规定:“文书形成时间鉴定:项/2200”。(举例:如对某一文书证据打印字迹、书写字迹、印章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共3项,每项收费2200元,3项共6600元)。三、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委托程序。中级法院(含)以上的法院审理的案件,直接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区县法院审理的案件,呈报中级法院司法技术室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四、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条件。因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原理系文书物证痕迹形成时间不同,其氧化的程度不同。另外,审理案件的法院在委托鉴定之前,应向申请鉴定的一方当事人征询怀疑该文书形成的时间,应向持有检材物证的一方当事人征询是否同意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有损检验。如果最终司法鉴定机构不破损检验就无法进行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时,持有检材物证的一方当事人早已声明不同意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有损检验,司法鉴定机构就不会再进行鉴定,就无法作出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结论。审理案件的法院就应依法作出对持有检材物证的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判决。这是因为:持有检材物证的一方当事人声明不同意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有损检验,导致无法作出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结论,应视为对申请鉴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无异议。五、法院向申请鉴定一方当事人收取数千元赴重庆送检的差旅费用不合法中级法院司法技术室法官常常会以“机要邮寄送检不安全”、“法院不亲自送检,万一检材遗失谁负责?”为理由要求申请鉴定一方当事人收取数千元赴重庆送检的差旅费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十五条规定:“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所需鉴定费用应当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总而言之,民事诉讼文书形成时间鉴定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对于机构的选择要准确,在选择好合适的机构后,根据相对应的鉴定流程进行下去。同时我们在鉴定时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但费用有专门的规定,因此不必担心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我们提醒,法院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索取相关差旅费的,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
      夫妻要是离婚的,房子、孩子都是需要做出处理的,但这两种都是比较难处理的,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呢?可能很多人都......


·关于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宁波离婚......


·合同法规定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规定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意思说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由于这个词语离我们的生活中较远,因此,为了帮助您对其做一......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类型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而不是属于经济类的犯罪,由公安机关刑......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主要责任一般在承包方身上。但是如果工程已经投入市场,很多承包方不会承认其自......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逆向行驶,肯定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对于机动车逆向行驶,会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侵权责任法无过错责任的有哪些
      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的......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小工程建设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也出现了问题,一些“豆腐渣”工程忽视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