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医疗过错并不是犯罪,只有在构成了以上三种情况时才会构成犯罪。
   二、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①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②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③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④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如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5、此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医疗过错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医生是有责任的,医院必须对患者进行赔偿以安抚患者及其家属,但是如果在治病的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那么是极可能会构成犯罪的,相关医生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一、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


·在这里
      在这里,就直截了当的回答吧。首先要注意的是个人信息那一块,在实务中,有些私人企业要求员工不能写真实名称,要写化名和小名。这种做法,我知道其内......


·刑事案件判刑后还要赔钱么
      刑事案件判刑后还要赔钱么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与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与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一、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


·醉酒驾车判定标准
      醉酒驾车判定标准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6万非法集资数额判几年?
      当代社会,非法集资行为在我国受到严重的打击,这是因为非法集资行为可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非法集资数额是判断其刑罚的一个重......


·发表权是什么?
      发表权是什么?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吗?许多作者在发表著作时,常常会遇到与发表权相关的问题,其中关于发表权是否是一次性的问题经常被热议,那么发......


·车祸误工时间出院后申请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


·是办税人员举报自己企业偷税漏税是否可以?
      是办税人员举报自己企业偷税漏税是否可以?是办税人员举报自己企业偷税漏税是可以的,举报方式如下。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


·破产清算后个人债务在法律上是怎么说的
      破产清算后个人债务在法律上是怎么说的一、公司对个人的债务如是产清算后个人债务中的债务是指公司的对个人的债务,公司破产的话,只能在破产财产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