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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送养人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收养人的年龄、是否有稳定收入、固定住所、性别等都是能否收养孩子的重要条件。而被收养人要小于14岁并且要确认父母去世或亲生父母无法找到、无力抚养才可以被收养。值得注意的是合法收养成立后,继承、赡养义务也随之成立。所以,收养儿童除了爱心之外更需要谨慎认真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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