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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经过事故处理组进行现场勘测并依据法律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事故责任方对责任认定的结果签字表示认可,但是在后期的赔偿中出现推诿的情况,不配合赔偿工作。导致受害的一方迟迟拿不到赔偿,那么,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赔偿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赔偿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别慌,反正对方不处理的话,有事故单他的车子就过不了年检,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了,没你的维修发票他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跟你联系的。为了不耽误用车,自己先把车修好,单据留好,就可以等着了,也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先代赔付。
  如果想快点解决,就拿着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家等着。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5、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6、拿钱的同时,书记员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她会教你写),签字。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精神抚慰金。
  本文已经作了说明。事故责任方不配合进行事故的赔偿的行为也经常存在,这不仅说明责任者不诚信不负责,也会因此耽误受害者的医疗救助的费用,影响受伤者的康复和治疗。对于这种不配合赔偿的行为,法律上也作了规定,确保受害者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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