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可以说是确保双方交易得到保障的一个措施,杜绝一物二卖。办理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也不麻烦,只要按要求准备资料,到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的国土管理机构办理,一般都可以顺利的办下来。如您需要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的,详情可咨询上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不续签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不续签补偿金吗?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


·闯红灯了怎么查询结果
      去管理所查询。要带好以下几个证件:闯红灯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两者缺一不可,还要带好足够的现金,一般闯红灯会罚款200元。到了车管所后,证件交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成立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成立的条件?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一、驾驶三轮车醉驾会有怎样的后果?
      一、驾驶三轮车醉驾会有怎样的后果?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盖章吗?
      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盖章吗?一般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要盖章的,但股东会决议只要有全体股东签字就能够产生效力。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


·继承人私吞遗产法院怎判?
      继承人私吞遗产法院怎判?私吞遗产可能构成侵占罪,而且根据继承法,如果继承人存在私吞遗产的情况的,可以在最后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具体需要经过法院起......


·划线支票多久作废,效力如何
      划线支票多久作废,效力如何一、什么是划线支票?划线支票(CROSSED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一般支票可委......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


·立遗嘱公证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


·十一两班倒 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十一两班倒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随之增长的是我国很多公司企业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


·一、购买的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
      一、购买的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购买的工伤保险的赔偿主要有:(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