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收养孩子要登记吗 收养孩子是否要登记

收养孩子要登记吗 收养孩子是否要登记 一、收养孩子要登记吗?
  按照我国《收养法》中的规定,在实际进行收养的时候,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首先是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是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收养公证。不然的话建立的收养关系就会被认定为事实收养
   二、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你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你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你出具的你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如果你是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应当提交你的常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你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如果你是收养继子女,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送养人提供的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收养人和送养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经过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收养孩子要登记了吧。要是不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的话,那么就会建立事实收养关系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书遗嘱笔迹时间长短能鉴定吗?
      自书遗嘱笔迹时间长短能鉴定吗不能,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精确程度,在咱国家现有技术下无法特别精确。另外,影响因素主要存在以下方面:1.存在时间。笔......


·林权他项权证模板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一般都是出现在买房子的时候,但是也有其他的比如说林地耕地车子等也是有他项权证的内容的。那么关于林权他项权证模板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1、委托......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都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有价证券,也同样都是表现债权债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甚至同样的,这两种债券......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现在离婚率逐年攀高,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很多孩子也因为家庭环境的骤然变化、经济水平的突然下降等各种......


·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一、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


·高空坠物砸玻璃保险能陪吗?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人以自己的权益受到高空坠物的损害而提起民事赔偿案件,若是车辆受到损伤的,首先需要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的责任,根据相......


·摩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
      摩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一、摩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


·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


·缺陷工程分包商和供应商的质量责任
      分包商对缺陷工程的责任规定的分包合同中,而分包合同的质量责任与主合同的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此外,分包合同中可能还有特别的质量责任规定。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