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对开发商资质进行了相关调查,到施工工地进行了实地察看,选定了商品房后,接下来就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仅是在合同上签字那么简单,由于合同文本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合同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开发商,购房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避免陷阱和风险。购房者一定要在还未签订合同、未交购房款前,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尽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后,才发现合同有问题,就为时已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一条款主要确定谁是卖方、谁是买方,也就是确定谁是合同当事人,一旦发生纠纷进行诉讼,要据此来确定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在该条款中,一定要写明卖方的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卖方的联系方式等,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一定要注意卖方的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与工商登记是否一致,卖方的名称与公章是否一致。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有时会自行销售,有时会委托代理人销售。若购房者通过代理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其出示以下资格证照的原件:
  1、由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含房屋销售代理范围。
  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
  3、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资质证书》。
  4、由开发商与代理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其委托范围是否包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即使代理人有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的卖方仍然应填写开发商的名称而不是代理人的名称。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该条款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在该条款中一定要写明土地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证号、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等,以上信息表明该商品房是否有合法的手续,这是能否办理房产证的关键。一定要审查以上证号与五证是否一致,并认真审核五证的真伪。
  该条款还应写明商品房的具体坐落位置、用途、结构、层高、房屋朝向、门牌号、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以上信息将商品房的具体位置、大小确定下来。购房者可要求将购买的商品房房的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并要将房屋平面图与规划设计图仔细核对。
  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了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一般都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主要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视居住”制度
      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取舍问题,早在1996年刑诉法修订时就曾存在着较大分歧,最终立法机关采纳了保留监视居住的观点,......


·非婚生子女随父上户需要什么手续?
      非婚生子女随父上户需要什么手续?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


·入室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犯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顾名思义就是指行为人潜入他人的住宅等居所,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那么对于入室盗窃,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


·醉驾会在哪进行刑事拘役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会在哪进行刑事拘役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


·证人失实的证言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处罚?
      证人失实的证言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处罚?这个要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话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证人罚款、拘......


·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
      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凡是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的一方,经交警对责任的认定初步,或是已经作出了认定后,就应该有义务作行为无责方垫付部分费用,以利......


·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一、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欠钱没打欠条不还可以提供其他方面的证据,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


·改名字政策调整有变化吗?
      改名字政策调整有变化吗?改名字政策调整有变化吗?公民变更姓名没有什么变化,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


·土方清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方清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河道治理这类项目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河道清淤土方工程。这项工程主要就是通过清理淤泥,疏通河道来完成河道治......


·过期食品几天内免罚款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含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含哪些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