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股权转让,后悔了怎么办
一、
股权转让合同
的生效时间确定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比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成为这种股权转让的法定生效要件。有的股权转让合同规定,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受让股权时生效等,此属典型的约定生效条件,因此,一个已经签订或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一定是已经生效的合同,人民法院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也应特别注意对生效要件的审查。股权转让当事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除应当遵守合同法之外,还应遵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按照这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事先将与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包括受让方主体情况、拟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等向公司通报,由公司股东会对是否同意该股权转让作出决议。此外,还有一个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在何时行使或主张的问题,公司法没有规定,但必须有一个合理的期限,只有在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或者诊法视为同意转让,而且没有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该股东才可以转让。出让股权的股东才可以与受让方按照向公司其他股东已经通报的情况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即使在通知公司之前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的生效,应理解为是在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批准该转让且公司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生效,有限公司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可能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或撤销。此外,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有区别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也不生效,即便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也尚需当事人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
二、股权转让后悔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股权转让协议,也是一种合同,那么关于权利义务的享有以及遵守就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来执行,所以在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就必须得遵守协议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负担起违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股权转让的约定,即使协议的附加条款,也不能违背,它的效力等同于股权转让协议本身。通过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解决办理了股权转让,后悔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因为这是民事问题,因此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当然如果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效力那么可以请求解除,但是如果合同本身具有效力,那么此时后悔毁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次数的规定是什么?
一、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次数的规定是什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次数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
·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
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一、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民法典》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
·随县新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内容?
随县新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
·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
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员工都和公司的股份数挂钩。是当员工离职以后,那么公司对于一些股权问题......
·劳动法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单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哪认定?
劳动关系是聘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首先就需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广东省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常常发生劳动争议,例如用人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使双方产生争执,《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对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