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大连伤残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当因为一些事故或者某些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受害人一般会要求进行对此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所造成的损害需要有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鉴定标准及程序,来做出鉴定书。司法鉴定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其鉴定结果的准确和可信度。那么大连伤残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以上就是大连伤残司法鉴定的流程,特别注意的是,要进行伤残鉴定,其必然是在治疗终结的时间,应有出院诊断证明。伤残者应该选择具有资格的合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上述程序进行,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时,伤残鉴定才能更好地作为依据使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知识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可到网站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土地的种类不止一种,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无论哪种类型的土地,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


·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规定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规定是什么?一、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规定是什么?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规定是需要纳税人自己提出申请退税:第一步:安装“个人所......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


·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是怎样的?
      现在的人一冲动,总是会因为一些小事情双方就大打出手,但其实这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甚至还会因为打架让自己身陷囹圄。而打架造成了对方伤害的,自......


·家暴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确立原则是什么?
      家暴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确立原则是什么?对于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因为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是普遍存在的。一般而言,离婚需要对财产,......


·在我国交通事故人受伤医院医疗费保险公司全部赔吗?
      在我国交通事故人受伤医院医疗费保险公司全部赔吗一是,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


·审查起诉节假日顺延吗?
      审查起诉节假日顺延吗?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节假日计算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间之内。也就是说、检察院的一个月的审查时间包括七天的节假日,最后......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离境吗
      一、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离境吗?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不可以离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


·一、房屋继承需要缴纳什么税?
      一、房屋继承需要缴纳什么税?房屋继承需要缴纳的税额如下: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