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黑龙江医患调解委员会

黑龙江医患调解委员会 一、黑龙江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款。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使医疗纠纷处理更加方便、快捷、赔偿快、效率高,向“还医院以宁静、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目标迈进了一大步。调解工作不向医患双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哪些医疗纠纷具有调解的可能?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律师的经验,下列医疗纠纷有望通过调解解决:
  1、医院过错明显的案件。比如,需手术切左肢,结果因为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切成了右肢。又如,护理过程中的错误,如把病号甲的药物输给了临床的病号乙。
  2、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不大的医疗诉讼赔偿纠纷。如果患者因为医疗损害导致终身用药,要求赔偿500万,而医院只答应赔偿20万,那么双方的分歧就比较大,不可能达成调解赔偿协议。
  3、损害后果不严重的案件。医疗损害造成了患者特别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双方情绪比较对立,如果意识到调解不可能成功,还一再勉强,不仅耗费双方的时间,还会进一步扩大当事人的损失。
  4、没有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协商,即双方都有协商的意向和诚意。
   三、医患纠纷调解或和解前的准备工作
  医患纠纷调解谈判前的必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患者的病历,做好证据固定,防止在谈判过 程中病历被篡改甚至重写;
  2、不要盲目找医院或院方某部门谈判;
  3、如果律师介入前,已经开始和对方谈判,不轻易同意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于医疗 过错司法鉴定);
  4、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尽快携带您复印的所有病历,找专业医疗诉讼律师做院方过错分析,及是否有调解价值,及调解成功可能性分析。
   四、医疗纠纷调解或协商解决的注意事项
  发生了医疗纠纷,如果能够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那么患者或患方必须谨记如下注意事项: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2、首先请专业人士仔细研究病历,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这些过错和患者所有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3、如医院存在过错,且与患方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请专业人士评估该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参与度;
  4、根据参与度,请专业人士估算赔偿数额,以免遗漏赔偿项目或少算、误算赔偿数额;
  5、掌握医院的所有过错和大概的赔偿数额后,和医院进行谈判。
  6、如果医方不愿意谈判或双方分歧太大,则以现有证据和封存病历为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
  缓和并且达成和解,为黑龙江医患关系的缓和带来了好处,这也是医患调解委员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导致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处理医患纠纷也比较棘手,对医患调解委员会来说也是挑战。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浏览延伸阅读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怎样的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哪八种情形构成拒执罪?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听得最多的应该就是老赖了吧,许多老赖欠钱不还,就算是法院判决执行,也因为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老赖们的种种无理阻挠而就此作罢。......


·商标异议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一、商标异议的内容以及其范围在我国,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


·婚前财产变更夫妻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婚前财产变更夫妻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夫妻财产协议书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一、监护人通过遗嘱确定是否具有法定效力?
      一、监护人通过遗嘱确定是否具有法定效力?我国法律暂没有可以通过立遗嘱来指定监护人的相关条规。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公司要求加班,以完成繁重的业务,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往往是公司说给多少就是多少,或......


·合同约定买卖不破租赁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约定买卖不破租赁法律是怎样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一、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有申请......


·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租赁关系,现在是社会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民商经济活动。但是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我国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