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解决办法?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解决办法?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二、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四、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如果在申请协调中遇到两级政府相互推诿的情况下,则应当在协调期满之日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若省内尚无协调裁决办法或协调裁决办法没有规定多长时间协调的,建议在60日后申请裁决。
  
  五、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
  
  依职权组织的听证有: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有: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可知,在解决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的时候,有以上五种方式可以选择。涉及到这方面的专业法律常识,当事人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不能盲目冒进。或者也可以就详细问题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指专利权人获得的专利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权的终止有下列三种情形:一、专利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专利权期限依不同的专利分为下......


·一般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都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约定,当然这个试用期也是有期限的,不能就这样一直给予劳动者试用期待遇,以此来剥削劳动者。那一......


·司法鉴定需要本人到场吗
      一,司法鉴定需要本人到场吗司法鉴定应有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需对未成年人身体检查的,其监护人......


·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规定的
      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规定的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入股但没有工商变更是否具有股东身份
      入股但没有工商变更是否具有股东身份?入股但没有工商变更的不具有股东身份,入股后应该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名册只......


·如果对方犯重婚罪怎么办理
      一、如果对方犯重婚罪怎么办理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


·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
      夫妻不管是在公司里面有股权还是在企业中有占股,这毕竟都是属于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能够给自身创造收益的。不过有的时候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股权,可能......


·个人行贿5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50万判多少年?行贿5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


·监狱犯人病亡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监狱犯人病亡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监狱的犯人虽然是因为犯了过错在服刑,但是在服刑期间,执法机关人员也必须要尊重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并且按照国家......


·新婚姻法全文离婚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被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关系走到尽头,被逼......


·2023创业公司融资的流程是什么
      创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大多都是需要白手起家的,人们在学校或者步入社会以后都有专门的渠道来提供创业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创业公司真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