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房产拆迁,分手后对方能否取得拆迁利益

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必须补办婚姻登记,否则视为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权利义务。

  实践中,非婚同居关系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一是男女均未婚而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居。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则是构建于合法夫妻关系的基础之上,故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不能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进行分割,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或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即私法自治原则。

  第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须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比如同居期间共同经营所得可形成共同债权,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形成的债务可形成共同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权债务来处理。反之,各自取得的收入不能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形成共同财产,各自负担的债务亦不能形成共同债务,如双方各自赡养老人形成的债务。

  第三,严格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限。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取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如果法律规定某财产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双方事先约定为各自所有,则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比如,同居之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又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都属于个人财产。

  第四,同居期间的赠予物的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同居一方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由向另一方索取财物,尤其是被索取方生活困难的,法院一般酌情判决索取方返还财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合适新经济形势下,国家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公司法不断修订,同时涌现了许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为了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各责任主体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施工工程中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


·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
      实践中不仅有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的情况,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也不少,而此时构成的就是信用证诈骗罪了。但最终是否真的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关于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我们在过多强调了吧,由此企业也才会更加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企业......


·二手房签了合同能毁约吗?
      二手房签了合同能毁约吗?签订合同后不可以随意毁约,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


·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和什么 监护人义务”:
      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和什么监护人义务”:1、抚养义务。2、教育义务。提示:监护是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不是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没有网签备案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没有网签备案可以公积金贷款吗?不可以,房屋网签是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


·网络诈骗1000元可以立案吗?
      网络诈骗1000元可以立案吗?网络诈骗1000元以上不可以立案,不够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应当属于治安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有哪些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