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平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4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1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4元/亩到17616元/亩之间。  上渡镇、丹竹镇、镇隆镇、大安镇、武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7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36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41元/亩到17366元/亩之间。  大鹏镇、思旺镇、官成镇、安怀镇、思界乡、东华乡、大新镇、大洲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94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1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04元/亩到15618元/亩之间。  国安乡、马练乡、同和镇、六陈镇、大坡镇、寺面镇、平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21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35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38元/亩到1535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失效?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失效?派出所立案以后,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侦查的,但是如果过了诉讼时效的,可能会失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我国《......


·一、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有无误工费?
      一、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有无误工费?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如果治疗的时间确定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赔偿的。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计件工资制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是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不是直接按照工作时间支付工资。需要注意,在计件工资制中,劳动者......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书中,我们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在......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一、被警察发现家里造假烟怎么办?
      一、被警察发现家里造假烟怎么办?制造假烟在我国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就我刚发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男方没有工作的话,那么离婚的财产判决,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如果有工作的......


·诉讼费交纳范围有哪些?
      诉讼费交纳范围有哪些??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需要准备哪些钱?
      需要准备哪些钱?需要准备的钱包括:房款、税费、物业费、权属登记费、取暖费等,如果选择代办贷款或房产证,需要准备代办费,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房,......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


·高空坠物赔不起怎么办?
      不管是因为高空坠物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还是因为其他原因给他人造成了损失,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对他人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