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出台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人们在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侵害后可以依法维权,得到应有的赔偿。国家赔偿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有一定的效力范围,其中包括了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等等。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范围。
  
  
  一、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该法对什么人及什么机关、组织适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我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家机关中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因为该法没有规定国家权力的立法行为和国家军事机关的军事行为需要负赔偿责任。此外,国家赔偿法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适用该法规定了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二、国家赔偿法的时间效力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第规定,《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三、国家赔偿的求偿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法对人得效力范围包括了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到公民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到分割的公民。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公民造成侵害,则不适用于国家赔偿法。同时,它只适用于1995年以后发生的侵权案件,在1995年之前发生的,不在此法的赔偿范围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


·贩毒冰毒49.5克怎么量刑?
      贩毒冰毒49.5克怎么量刑?一、贩毒冰毒49.5克怎么量刑?贩毒冰毒49.5克会被判处九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并且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立遗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立遗嘱的方式具体如下:1、父母......


·可以解除析产协议吗
      可以解除析产协议吗?一、析产协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


·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个刑法类案件相对于民事类案件来说,要复杂很多,我国对于法院中,两个案件的法庭的一些诉讼程序都有做规定,一般刑事类案件,在法庭中都会安排两个......


·法律规定单位行贿行为有哪些?
      单位是生活中常见的犯罪主体之一,单位也会通过各种行为向他人行贿,那单位行贿行为有哪些?单位可以向他人行贿,单位也会接收到他人的行贿,那向单位行......


·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还会重新计算时效吗?
      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还会重新计算时效吗?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不会重新计算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中止的制度。要作出区分的是,中断一般会重新......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催款通知书是进行催缴欠款的一种方式。催款通知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仅法院、银行等可以下发催款通知书,个人也可以下发......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的发展前景如何?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的发展前景如何?一、私募基金规模现状1、私募基金规模的发展:蓬勃发展的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终于在2016年年底迎来了历史性的重要......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关于债权转让的纠纷越来越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纠纷是很有效的,当然选择诉讼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