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债券利息摊销的分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利息摊销的分类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听到有人说自己买了多少国债等。我们都知道,当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时就需要发行国债,向公民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债券的主体除了国家之外还有公司企业,在公司资金紧缺时同样可能发行债券。我们有时会听说公司债券利息摊销,那么,公司债券利息摊销有哪些分类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公司债券利息摊销是什么?
  公司债券利息摊销是指 将债券的名义利息费用调整为实际利息费用的过程。
  二、公司债券利息摊销的分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方式有直线法和实际利息法两种。1、直线法债券折价或债券溢价按还款期限(或计息期数)平均摊入各项利息费用的一种办法。按这种方法摊销的溢价或折价时,每次的摊销数额是一样的。在直线法下,发行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的有关项目计算公司如下:本期票面利息(应付利息)摊销额=面值×计息期的票面利率本期溢价(或折价)摊销额=溢价或折价总额÷计息期数本期利息费用=(本期票面利息-本期溢价摊销额)或(本期票面利息 本期折价摊销额)期末末摊销溢价(或折价)=期初未摊债券账面(或折价)-本期溢价(或折价)摊销额期末应付债券账面价值=(期初应付债券账面价值-本期溢价摊销额)或(期初应付债券账面价值 本期折价摊销额)按直线法摊销债券的公司每次付息期入账的利息费用金额并不十分。在为每期利息费用应与债券账面价值相联系的,账面价值大,利息费用也应多,账面价值小,利息费用也应少。但在直线法下,债券发行公司每期应计利息费用相对于债券的账面价值而言,是与按市场利率(即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不符的。由于每期摊销的债券折价相同,这就形成了实际利率逐渐降低的情况,这显然是不很合理的。2、实际利息法用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来计算债券每期应计利息费用的方法。在实际利息法下,发行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的有关项目计算公式,除下列两项外,均与直线法相同:本期利息费用=期初应付债券账面价值×实际利率本期溢价(或折价)摊销额=(本期票面利率-本期利息费用)(负数绝对值为折价摊销额)采用实际利息法,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价或折价的分摊而差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出的应计利息费用也随之逐期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出的应计利息费用也随之逐期减少或增加。每期应计利息费用和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费用的差数,即为每期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数。按实际利息法摊销公司债券溢折(或折价)时,在逐期增加(或减少)的债券账面价值上乘以固定的利率(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所以,实际利息费用的金额必须逐期增加(或减少),从递增(递减)的利息费用中减去每期支付的固定利息,得出的折价摊销额也逐期递增(递减)。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利息摊销就是将债券的名义利息费用,调整为实际利息费用的过程,而公司债券利息摊销的分类总共有两种,包括直线法债券折价和债券溢价以及实际利息法。总的来说,购买公司债券的收益较购买国债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收益往往与风险成正比,所以您购买公司债券的时候一定要留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通常情况下,对于国家赔偿,都是受害人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给予适当的赔偿。可是,如......


·一、夫妻财产析权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析权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


·法律规定租房产生哪些纠纷
      租房产生哪些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


·一、女方有外遇离婚男方有赔偿吗,这个要求合理吗?
      一、女方有外遇离婚男方有赔偿吗,这个要求合理吗?女方有外遇离婚男方是有赔偿的,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


·刑诉法109条搜查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搜查是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常有的一种侦查手段,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搜查方面做出......


·撞脸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每年都会进行一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且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切实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正是由于这种意识的逐渐提高......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一般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此时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则作为量刑情节,就会对行为人从重进行处罚。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他人重......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资格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资格包括哪些?一个建筑项目在施工完成之后,为了在后续使用过程中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等风险,建设单位应对该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


·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每一个人都有姓名,如张山,而且每个人的姓名自己可以自由选择,他人必须尊重。但是在社会中,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干涉......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一、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一、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