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职期间发放吗?

对于在职场中工作的人来说,竞业限制这个词语可能您都不陌生,因为如果当事人是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的人员,此时公司在合约的期间是会发放该劳动者的补偿金的。但是在有人会有疑问,就是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职期间发放吗?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答案。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职期间发放吗1、《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在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约定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根据规定,如果日后发生争议对补偿金额达不成一致的,补偿金的标准至少应按劳动者在职期间正常工资的20%-50%确定。3、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打起了小算盘:对离职后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在其还在职期间,工资单中单独辟出一个项目竞业限制补偿金(预发),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劳动报酬包含了若干金额的预发竞业限制补偿金,这样离职以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就以之前已经预发过了为由不再发给经济补偿。这样可以吗?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可以在员工在职期间预发吗?答案是不可以!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对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用超标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因为首先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竞业限制之后,用人单位会在员工离职之后对其进行按月发放相应的补偿。但是如果在合约中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发放,实际上却没有发是对职工的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为了保护器权益,都是在离职后发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公出轨离婚官司必胜技巧
      老公出轨离婚官司必胜技巧离婚官司没有必胜技巧,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向人民法院提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2023洗钱罪是怎样规定的
      一、洗钱罪是怎样规定的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


·武汉离婚房子强拍卖和法院的联系?
      众所周知,在这离婚率越来越大的时代,当今社会对离婚现象的关注度也是愈发强烈,离婚将涉及到财产,家庭的关系,以及更多的纠纷,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也......


·土地使用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协议合同是怎样的?土地使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使用信用卡的次数越来越多,然而利用信用卡犯罪实施诈骗的也越来越多,很多人上当确不知信用卡诈骗的立案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无证驾驶被逮怎么办
      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一、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也称作离婚起诉状。书写方法如下:首先在第一行正中间写上离婚起诉状,......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完成?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完成?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完成?行政处罚的时间一般是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


·哪些情况下延期交房可以免责
      哪些情况下延期交房可以免责(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


·什么是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