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死亡赔偿小孩抚养费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从事一些比较危险的工作,这样便对他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多不定性因素,一旦因工伤亡,那么他们的直系亲属的生活就没有保障,特别是对于还未成年的孩子,经济不能独立,生活就会变得困难,不仅会受到精神上的打击,还会缺乏物质方面的粮食。那么今天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工伤死亡赔偿小孩抚养费吗的相关内容。工伤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要看受害人的年龄及户口性质,另外还要看被抚养人的年龄及人数确定。参考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二、如何获得补助金
  1、须到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局认定工伤 2、再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3、根据相应的等级要求单位支付补偿 4、补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5、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主要包括哪些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伤残辅助器具费、停薪留职期间工资、护理费、残疾待遇等。其中,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用、挂号费、住院伙食补贴、符合条件的转外地治疗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伤残待遇根据伤残鉴定程序的评定结果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支付标准,以社保部门核定的为准。其中,由基金支付的有: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用、挂号费、住院伙食补贴、符合条件的转外地治疗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工伤等级评定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停薪留职期间工资以及该期间符合条件的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有关工伤死亡赔偿小孩抚养费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工伤死亡小孩是能够得到抚养费的,但想要的到这笔抚养费,首先是要依据工人的伤残等级决定的,然后再根据相关的条例向相关的部门提出补偿金的申请。如果您还有更多想要了解的相关知识,欢迎随时咨询的在线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


·赌博罪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赌博罪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欠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
      个人欠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简单来说,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等,就写欠......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哪些人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哪些人又可以作为被起诉的对象。关于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多久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吗?
      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吗?【传来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哪些?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


·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公司在招聘到员工之后,会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公司有可能因为员工失职或有过错而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


·湖州农村拆迁政策最新内容
      湖州农村拆迁政策最新内容湖州农村拆迁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用土地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