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送达规定有哪些?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意见》第85条的规定,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二、送达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送达的主体是法院。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
2、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
3、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在诉讼中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主要有:判决书、裁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反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各类通知书(如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传票、调解书、支付令等。送达其他文件不能叫送达。
4、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送达规定中,明确了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和委托送达的六种。其中直接送达是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基本方式,其安全性和时效性比较强。送达的文书包括判决书、起诉状、传票和支付令等。送达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罚?
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罚?一、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罚?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属于法条竞合,按诈骗罪处理,因为招......
·交通肇事罪想减刑该如何做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债会发生连带责任,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
·诉讼时效中断打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诉讼时效中断打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一、诉讼时效中断打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打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
·专利交易代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专利交易代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选择正规的三方代理平台2、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3、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4、有详细的策划......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有很多创业的人,而对于哪些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很艰难的。但是现在有了地址托管又称挂靠地址,它......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