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很多,上市公司也不计其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定期报告,也就是定期年报,还有定期第一季度报告,第二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等,那么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之前都要与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页的“年报预约查询”栏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首页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表”的栏目,通过这两个栏目,投资者可以在披露开始前,方便地查询哪一家上市公司会在哪一天披露年报。一般来说,只有少数公司会变动预约时间,如果出现变动,交易所网站会马上更新预约时间。投资者通过网络阅读年报比较方便,建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百度财经、和讯、新浪财经等股票门户网站。这些网站会在每天收盘之后,刊登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年报摘要,时效性最强。投资者需要注意,上市公司年报在上述网站实际披露时间,比预约披露时间要早半天。二、年报一般在下年的什么时间发布?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公布年度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因此,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应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公布上一会计年度报告。此外,上证所、深证所也有相同的要求。从我们的文章中可以知道,年报的时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并不是你想什么时候申报就什么时候申报,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规定在我们的文章中已经明显的提出来了,还想知道更多相关的知识可以再次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


·法院冻结我银行卡没有通知是否合理?
      法院冻结我银行卡没有通知是否合理?合理。1、通常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有义务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拖延不执行的法院会进行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


·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恐怕大
      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恐怕您对这个问题认识有误区,认为一切东西都可以继承那么法律中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关于遗产......


·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
      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在医院的众多科室中,产科是属于高风险科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当医疗事故发生后,为了明确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标准,患者家属......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虽然是一项强制措施,但是相对于在监狱里面来说是自由的。对于犯嫌疑人来说,还可以照顾家庭,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那么哪些罪适用与取保......


·苗木花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苗木花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苗木价格主要组成内容有:1、圃存价2、挖掘费3、包扎费4、苗木经营利润5、圃内运输6、装车人力费等......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试用期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有的单位,可能会先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试用期过了之后,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后再签合同合法吗?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


·婚姻法对婚外情能告他重婚罪吗
      一、婚内试管做的孩子算重婚罪吗如果通过试管方式孕育宝宝的话不会变成重婚罪,国内做试管婴儿的话必须有结婚证、不孕不育证和准生证才可以合法操作的......


·离婚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离婚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为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这其中就包括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针对不同损害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