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一、行政、民事类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
  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9、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二、刑事代理类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刑事辩护类
  1、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盏希望之灯,指引着许多因外在原因而无助的人走出迷茫,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了解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范围则让更多的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有效的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同时也让更多的人知道即使是经济困难,也阻挡不了他们的维权之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到底商标维权方案有什么?
      侵权方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有名誉侵权、姓名侵权、肖像侵权、还有最近常听见也是最经常发生的商标侵权。在这里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商标侵权。那么关于商......


·(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二)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


·一、法定监护人是指户主吗,如何确立?
      一、法定监护人是指户主吗,如何确立?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


·公司原因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一、公司原因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公司的原因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补偿的;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


·一、个人财产被诉前保全怎么办?
      一、个人财产被诉前保全怎么办?财产被诉前保全了的话应该尽快履行相关义务,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


·醉驾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
      醉驾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醉驾的危害性非常大,想必您也都是知道的。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知法犯法。醉驾往往都会发生相应......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就劳动争议而言,大多数的人会先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此时为了能够获得有利的仲裁结果,就必须要了解清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1、法院以借条开庭后可能会判原告或者是被告胜诉,这是由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温天气缩短工时工资不能克扣的?
      高温天气缩短工时工资不能克扣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