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指定管辖的原因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二、产生指定管辖的原因有哪些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在实践中,涂改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果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果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三、指定管辖的处理方式
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规定指定管辖,应当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四、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1、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教育网整理。
4、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其实,在法院进行审判案件的时候,是需要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进行审判的,对于民事诉讼指定管辖来说,一般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法院无法进行审判,而由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另外,我们在进行处理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时候,一般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由上一级法院制定管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一、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较为详细的对离婚夫妻分割房产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处理,对这类案件审理可以说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下面,本站我们为您带来新婚姻......
·装修完成后,物业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吗?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装修人或者装置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管理服务费......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是什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指的是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这样可以......
·深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妨害公务罪怎样量刑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妨碍公务的事件越来越多,所以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等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和把控。今天网站的我们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关于深圳市......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务派遣合同不能够随时辞职,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辞职走人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
·2023年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
2023年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防护注意事项有哪些?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做好个人防护,坐高铁也是安全的,因为高铁站和车厢都有做好消毒工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