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相关权益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土地所有权等,关于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在社会上也基本达成共识,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还包括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但是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现在社会上仍能听到一些不同的看法,保留意见即可。土地使用权制度方面,不动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一般要远远大于动产,这是生活的常识。因此不动产物权历来是物权法的重点。因为我国以市场经济作为基本的经济体制,故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建立必须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基本出发点。 我国不动产物权法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市场,而只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由于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经有多年的历史,故关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以及法律形态,在我国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关立法,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等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设立、出卖以及抵押等内容,也是按照市场化机制制定的。因此,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发展,主要是如何完善的问题。 1.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内容的细化 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的一个基本的出发点,是细化土地使用权的类型。目前的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包括了全部以土地利用为目的的权利,它既有传统民法地上权的意义,又有传统民法永佃权、地役权等其他权利的意义,有时还具有这些权利的复合性意义。这种土地使用权的意义,不但在法理上不符合物权法精确调整的原则,而且在实践上容易造成混乱。比如,地上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学上属于独立物权,可以由权利人独立转让和设置负担;而地役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学上属于从物权或者附属物权,并不可以独立转让和设置负担。故如果只采用土地使用权这一种权利类型,则必然造成解释上的混乱,在司法中也无法操作。因此,完善土地使用权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将各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其法律性质进一步的细化,规定更细密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具体的方法是:(1)以地上权为模式,规定在他人土地上建筑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被称为地上权(国内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也可以称之为基地使用权,这种权利的基本特征是作为独立物权可以转让和独立承受负担;(2 )对耕作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规定为耕作权或者农地使用权,这种权利的基本特征是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转让; (3)对地役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直接规定为地役权或者邻地利用权。对这些权利的具体名称,应当许可有进一步的商榷,以便达成科学的解决方案。但是无论如何,对现行法律中的土地使用权的名称和内容进行改造是十分必要的。 在土地使用权得到进一步的细化之后,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基本上演化为与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等值的概念。这种演化是科学的,比如,用益物权的概念,在德国民法中即为“nutzungsrecht”, 即使用权。这样,对土地使用权制度的进一步科学化,就完全可以在保留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对土地使用权的现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这种做法比废除现行土地使用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工作惯例这种“改革”动荡要小得多,因此非常可行。当然,土地使用权不能与用益物权完全相同,因为,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包括对一切不动产的使用与收益的物。现在,主流在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的看法上一致认为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独立的不动产物权,由于中国的特殊经济体制,形成了这样独特的认识和应用。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仍让让许多人迷惑,这还需要法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及理论的更新和事实的支持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非法集资首次清晰界定是什么时候?
非法集资的现象是社会中经常出现的犯罪活动,但是那些没有被卷入相关的非法集资中的老百姓似乎对非法集资的概念非常的模糊,甚至开始觉得只要是在社会......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一、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费用有哪些?(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天津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天津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国家有时候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就要对一些所需用地进行征收,在这过程中,国家为了保障被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对......
·一、诉讼离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诉讼离后财产如何分配?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宅基地所有权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一、宅基地所有权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土地宅基地的三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2014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变更户名吗?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变更户名吗?只要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就可以变更户名。因为这个情况其实很普遍,比如以前的土地承包户主是父母,......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缓刑是否可以减刑,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吗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影响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影响有哪些?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影响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的影响:(一)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
·试用期期届满后能再延长吗
试用期是单位试用劳动者的期限。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试用期期届满后单位还可以再延长吗?其实,大大多数劳动者之所以关心试用期的长短问题,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