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
1、支付项目:
(1)生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2)教育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医疗费。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支付时间:
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3、支付方式: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确定子女抚养费该怎么进行
1、决定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数额的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进行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割?一、同居期间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时的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的,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平均分配。共同财产......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什么是遗弃婴儿罪,怎么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在一些报刊以及媒体上看到遗弃婴儿的事件,婴儿尚没有生存能力,被遗弃之后,如果没有被及时发现,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死亡、残......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现目前,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为了能够使公司资金快速周转,且公司各个业务部门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都会向银行进行贷款来......
·如果私人倒卖汽油什么罪
私人倒卖汽油什么罪私自卖汽油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了,对于精神病或者不具......
·第三者怎么起诉重婚罪吗
一、第三者怎么起诉重婚罪吗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
·一、家暴离婚怎么判赔偿?
一、家暴离婚怎么判赔偿?根据家暴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涉及到的是男女之间的人身关系,通常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都是说不清楚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的。因此,要求开庭的时候双方必须到庭。那要是离......
·行政处罚程序是口头表达的吗?
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相对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主体,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为了使这些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