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哪些?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哪些?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需要一位优秀的领导者,一个精干的团队更需要在企业范围内有统一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有了标准化的制度才能让企业的发展更加迅速,那么具体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哪些呢?您跟着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 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
  
  为了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
  
  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
  
  三、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四、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七)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五、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的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
  
  (一)贯彻国家的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对本企业实施标准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五)参与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六)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与计算,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
  
  (八)对本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宣传教育,对本企业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九)承担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所以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应该是每个企业的首要选择,有了规章制度才能让企业快速、科学的成长,企业也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可以没收的财产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等,肯定是要《刑法》中明确规......


·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不管是机动车闯红灯还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这都是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是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闯红灯的处......


·协助他人侵占公司财产什么罪
      职务侵占罪。协助他人侵占公司财产,属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


·跟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跟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


·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双方的利益,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能够更好的约束双方的行为。那么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存......


·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务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清楚、理解合同内容,同时也表明其放弃核实债权人的身份信息,并愿意承担由此带......


·怎样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怎样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


·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贷款买房是否为提前消费还尚有争议,但是贷款买房已然成为现在购房的主流方式,不过在房贷政策的影响下有时候首付比例会有所提高,那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