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离婚直接去法院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确实已经没有换回的余地,离婚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因为财产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存在争议,一般会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裁决。有些人并不清楚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会有诉讼离婚直接去法院吗这样的疑问,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说明。
  
  一、诉讼离婚直接去法院吗?
  
  夫妻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需要去法院,双方直接到民政局办理即可。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应直接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受理之后,即进入诉讼离婚程序。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要准备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如果夫妻选择诉讼离婚,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如果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就会进入诉讼离婚程序。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对离婚后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裁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


·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驾照多少年重考
      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驾照多少年重考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


·一、腰椎骨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一、腰椎骨裂工伤鉴定为几级?根据GB/T16180-2014,九级定级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


·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一、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


·重庆国营企业家属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国营企业家属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重庆的国营企业家属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


·股权质押的设立
      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当事人合意并签订质押合同而设立。  一、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


·敲诈勒索罪赔偿后还要交罚金吗
      敲诈勒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钱财,是财产侵犯罪的一种。财产侵犯罪一共有十三个,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诈骗罪、抢劫、诈骗罪、侵占罪等,大致可以分成非法......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