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才有效

相信当前大多数人对国家赔偿并不了解,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什么问题我们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知道国家赔偿的申请有效时间是多长,不知道法院对此的审理有什么时间限制,所以在时间方面很多人会出现问题,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维护。那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内呢?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生活中还有许多人遇到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但是没有申请国家赔偿,所以在国家赔偿相关法律知识上还有待提高普及,否则自身遇到这些问题权益只会白白受到侵害,还有就是在遇到这些问题之后我们需要对国家赔偿什么时间处理有明确的概念,否则超出时间也会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而我国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是必将人性化和谨慎的。会相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再对案件受理。而往往一审中没......


·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


·夫妻双方离婚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借条怎么办?夫妻双方保管的借条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来确定债权人,而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民......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


·车辆行驶证过期怎么办2023
      车辆行驶证过期怎么办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1、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


·被多人殴打可以还手吗
      可以还手,进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


·当事人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一,当事人故意伤害判多少年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致人死亡至少10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处于警告或者处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