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海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人们谈到征地,大多数指的就是永久性征用土地,当事人被征地之后就永远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我国其实还有一种临时征地,意思是可能在某段时间内需要临时征用土地,临时征地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费。海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临时征地补偿项目及标准
  
  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酌情支付还耕费。
  
  2、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详见附表)。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3、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县)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
  
  二、海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征收水田、旱田、菜地、园地和鱼塘,按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支付;
  
  (二)征收已种植但未收益的园地,可以按作物长势比照邻近同类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支付;
  
  (三)征收林地,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
  
  (四)征收其他土地,按第(一)项中旱田的标准减半支付。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征收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属短期作物的,按一茬(造)产值支付,属多年生作物的,根据其种类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支付;人工林和零星树木按实际价格支付。征收城市效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测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应当定期调整。
  
  征地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单位自行砍伐的人工林或者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予补偿。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不同于永久性征地补偿,一般临时性征地补偿只赔付占用年限内的土地产值,以及今后还耕所需花费的费用没,征用时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按照附着物的实际产值进行计算赔偿。所以,临时性征地并不会有大笔赔偿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一、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一)对......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首先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子女在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


·著名拆迁维权案例
      著名拆迁维权案例一、案情:先生为滁州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2007年起为扩大经营,征收了滁州市南谯区村集体土地9390平方米,并对其中7508......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律师分析
      律师分析第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虽然规定探视权归属于不享有探视权的父母一方,但是这不能仅仅狭义的认为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孩子的父亲或者母......


·放弃继承权属于代理权限?
      放弃继承权属于代理权限?放弃继承权不属于代理权限,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依照法律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征地现象。接下来,我们为您......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一般判几年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有些刑事案件的罪犯,在宣判之前是先行被羁押了的,此时虽然不属于剥夺其人身自由,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宣判之后,有的人就......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