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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年

对于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他们的父母是拥有一定的抚养义务的,并且不会受其父母离婚的影响,就算是不拥有抚养权的爸爸或是妈妈也不能逃避这个义务,在离婚后也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当然大多数孩子都希望自己能拥有一个完美幸福的家庭,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很多情况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同时抚养孩子的家庭也有很多,那么在离婚情况下对于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年?下面我们将会具体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是多少年?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2、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二、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也让您了解到父母或者其他具有对其有抚养义务的人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时间段,总的来说就是孩子长大成人拥有独立的生活方式之后。为了保证每个未成年孩子都拥有健康的生活,具有抚养权的人都必须承担起这个义务,才能给每个孩子一个健康、无忧无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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