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调解

在我国订立合同的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书面的方式,但是我国法律会对对用人单位不予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惩罚,以此来确认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那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调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用工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但问题是,当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怎么办?此时劳动者只能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而作为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拿出相反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存在,或者出示一、二、四、五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劳动争议实体性争议内容的不违法,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三、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
  
  4、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调解。
  
  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只要双方愿意不管是在仲裁中还是诉讼中都可以进行调解。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的前提。而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合同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那么没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存在一定的程度,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劳动者的权利就无法保障。因此在为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那么当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调解,当然是可以。在民事案件中,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可以进行调解。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车辆停车费由谁来买单?
      对于很多司机朋友,不管是新手还是老手,都发生过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通部门根据取证的需要,会暂扣事故车辆。事故处理结束后,车主便可以到相应......


·商标续展审查时间需要多久 一、商标续展审查时间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审查时间需要多久一、商标续展审查时间需要多久?商标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


·非婚生子女送养可以单方送养吗?
      非婚生子女送养可以单方送养吗?不可以单方办理送养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处会出示报告给申请人吗?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处会出示报告给申请人吗?在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中,无论是否存在伤残等级,只要进行了鉴定,都是需要给出书面的报告给申请......


·一、买卖不破租赁作为合同条款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作为合同条款有效吗?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也属于涉他合同,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可以为租赁物的......


·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收集
      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收集一、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收集收集证据、核查事实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我们在进行审理不同的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不同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我们一般会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说明,对于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来说......


·再婚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
      再婚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再婚夫妻再次离婚也是必然面临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的,这其中就包含房产的分配,凡是涉及到财产等的问题都比较敏感......


·嫌疑人如何骗钱构成合同诈骗
      嫌疑人如何骗钱构成合同诈骗?(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什么?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什么?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步过渡阶段,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