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监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是我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屏障。监控的安装并不是为了侵犯别人的隐私,主要是为了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且往往监控都能为犯罪提供证据。那么,关于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关于建筑工程质保期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二、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
  
  2、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3、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
  
  4、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
  
  2)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
  
  4)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况。
  
  法律依据: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二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综上所述,不同的建筑工程类型的质保期限的规定也是不相同的。由于监控工程属于基础设施工程,它的保修期应该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监控的保修期可以由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相互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是一样的吗?
      一、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是一样的吗?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不是一样的。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


·员工在疫情期间双倍工资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双倍工资吗?只有延长休息时间内支付双倍工资,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只有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


·1.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
      1.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我国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以下所提的规定。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作出了具体的解释。在下面所提到的这些侵......


·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2023
      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1.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


·一、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什么?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一、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


·如果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 一、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 只要是诈
      如果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一、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只要是诈骗肯定是可以立案的,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并且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现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


·劳动者还没入职可以走吗?
      当我们需要寻找一份工作的时候,总会比较关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福利等内容,但是实际上,人事部门在招聘时所做的承诺在工作中会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