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关于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呢?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轻易解除的,劳动关系建立的长短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年限来决定,如果劳动者已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
  
  (二)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
  
  【律师提示】
  
  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支付:
  
  ①劳动者因退休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给予经济补偿金;
  
  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缴费年限达不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评】特别注意第(二)项,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才算数,要是您看到70岁的老爷爷还在履行劳动合同可不要奇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有关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的问题,从文章中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只要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就不可以,当然,如果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的话,就另当别论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还必须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应由谁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应由谁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


·醉驾必须吊销驾照吗?
      醉驾必须吊销驾照吗?醉驾必须吊销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随着您法律意识的提升,一般的人都会与工作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期限到期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没有及时续签,从而造成......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


·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
      现在人们出行就是完全机动化的,人均机动车拥有量是属于高速发达,但从大数据来看交通拥堵,出行效率,出行的风险的确实也是给您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其......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


·一、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一、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不能。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


·农村的房子可以贷款买房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贷款买房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始终维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对于离婚中的任何一方而言,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及争取孩子抚养权了。尤其是对于女方而言,在母......


·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国家为了更好地管理各公司,促进经济的发展,制定了公司法对公司的各个事项进行管理。公司法出台至今经过了多次修改,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