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
一、遗失物拾得: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遗失物界定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三、拾到遗失物不归还的处罚:
1、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2、拾得人有归还遗失物的义务。但是也有费用请求权,即请求失主偿还支出的费用;还有意定的报酬请求权。如果失主不偿还费用的,那拾得人是可以留置遗失物的。3、当然,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那首先就是违反了民法通则、物权法,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遗失物,价值巨大的,拾得人可能还涉嫌侵占罪。在归还过程中如果产生了归还费用是要失主自己承担的,当然,拾得者是可以要求失主给于少量不过分的报酬的。拾得之后拒不归还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有意识的继承和延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么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是否会受到处罚这个问题就不会存在。希望以上内容能给您带来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鉴定大概多少钱?由谁支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斗殴进派出所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斗殴进派出所如何处理?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派出所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平时生活当中的一些琐碎小事都是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的,......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一、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一、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诈骗金额量刑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信用卡在我们身边是越来越常见,同时这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那么如果涉及到犯罪,那么信用卡诈骗金额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跟根据......
·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
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一、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辞退员工,社保并没有补偿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
·包工头因工伤亡,谁承担责任?
不能因为“包工头”违法承揽工程违反建筑领域法律规范,而否定其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承包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和资质承包建设项目,又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
·存单质押解冻法律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解冻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的设立要件问题《担保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以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权......
·交通事锁骨骨折算伤残几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一、对肇事者可拘留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