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

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我们知道,捡到了遗失物,我们是有归还的义务的,如果直接占为己有是不正确的。当找到失主后,拾得人可以要求一笔保管费作为酬劳,但是关于这笔酬劳,往往会引起纠纷。那么,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拾得人是否有权收取遗失物遗忘物保管费?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拾得人的权利有哪些?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三、捡到遗失物不还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里有明确规定,拾到他人遗失财物必须归还,如果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等可以与失主协商赔偿,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还要挟失主就属于明显的敲诈行为了,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不及时归还非法所得的财物,便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拾到东西拒不归还,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是对失主财务所有权的侵犯,失主可以依法对其起诉。另外,捡到东西不归还且金额较大时,失主还可到派出所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最新的法律规定,失主认领遗失物品时,要向拾得人支付遗失物遗忘物保管费,具体金额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毕竟,拾得人在保管物品过程中花费了时间和精力,拿到一些酬劳是合理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纠纷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提供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当事人应知道债务纠纷提供哪些证据,以便为自己的......


·净身出户协议书有效吗?
      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可以依法离婚,但是生活中一些情侣在结婚时恩恩爱爱,海誓山盟,在婚前婚内会签订一份“保......


·订购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当中,人们可以
      订购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当中,人们可以选择的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都是各种各样的。因此订购合作关系其实在各企业当中也是比较常......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地区的政府都在进行征地。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会给被征地一方高额的补偿款。这对于一个家庭来......


·江苏省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他人,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就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那在江苏省,诈骗犯罪的......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房子没有过两年需要交什么税
      房子没有过两年需要交什么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作十年以上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


·醉酒交强险赔偿 伤残认定能否赔偿?
      醉酒交强险赔偿伤残认定能否赔偿?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都不理赔。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哪些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