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当商品的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或者是著名商标时,往往消费者会更信赖,因为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的认定更为严格及权威,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相同之处,同时也有一些区别,那么这二者有何区别呢?下面我们带你一起去了解。
  一、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定义不同
  1、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本地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由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2、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二、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不同
  知名商标是由地级市工商局认定的,而著名商标是由省工商局认定的。
  三、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不同
  
  1、知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是该商标是本地(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2)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3)是企业综合效益好,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两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等),在当地同行业中领先;4)是注重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5)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消费者投诉率低;6)是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
  2、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是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期满三年;2)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且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好的市场信誉;3)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或者国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4)是该商标注册人有健全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措施。以上为我们为你整理的关于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区别,为了提高自己经营的商品的市场知名度,从而被消费者认知,往往需要将商标进行更权威的认定,至于是申请为知名商标还是著名商标,如你还需要了解更多,请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一、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是由国家直接投资经营的一种企业,它涉及到许多行业。国有企业由国家投资经营,而获得的盈利也由国家支配。为......


·2023年领取他项权证要多少钱
      年领取他项权证要多少钱?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如......


·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哪些人
      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哪些人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


·交通事故左内踝骨折几级伤残72岁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左内踝骨折几级伤残72岁怎么赔偿一般是十级伤残,具体属于几级伤残,在鉴定结论没有下来之前谁也不能确认。《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


·离婚后农村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我们知道,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离婚后未成年人抚养费给付制度。可是,有很多人对农村离婚抚养费的给付还是比较疑惑。那么,离婚后......


·刑法分则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罚?
      刑法分则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罚?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的会碰到各种签订合同的情形,但由于大多数人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导致各种......


·公房承租房继承可以吗?
      公房承租房继承可以吗?公房承租房继承是不可以的,承租房不能继承,因为是公房没有产权,只有承租权,可以去变更承租人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2021......


·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
      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意思女方自己抚养孩子,不需要男方给抚养费。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既然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就有给予抚养费的责任,养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谁做过醉驾笔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谁做过醉驾笔录?是有当地负责酒驾案件的工作人员来进行醉酒驾驶笔录的。醉驾做完笔录就能出来吗?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