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一个公司之中,经常会出现公司内部的股东间股权的转让的现象。股东间的股份转让为了避免出现一些纠纷,股份的转让方和被转让方经常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了规避一些问题和纠纷。那么,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开头部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住所:住所:
  
  二、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中间部分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三、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结尾部分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包括三个部分。转让协议的开头部分写清楚本份协议是在公平公正并且是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和转让方和被转让方是谁。中间部分写清楚股份转让的具体内容条款,在转让协议的结尾部分写清楚甲方和乙方的签名或是盖章及协议的日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合同诉讼管辖地是直接影响着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的选择。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人对于管辖地的选择往往不是很清楚。这......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不一定所有的男女青年在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将房产全部都购置完毕,结婚以后再买房子的这种情况其实也是非常多的。许多人都认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在国家进行一些大的建设项目时,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这时候,就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的问题。对于被征收土地......


·高利贷等非法集资是一样的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就是高利贷,很多人急需要钱的时候就选择去贷高利贷,这样做法虽然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是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不能......


·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随着医疗技术的进行,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在逐渐降低,但还是有些地方发生许多医疗事故,这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根据患......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同无效吗?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同无效吗?这种情况下,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银行单位应对经办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负责,承担无效合同后的不利。担保合同无效,因银......


·剥夺继承权遗嘱公证无效有哪些情形
      剥夺继承权遗嘱公证无效有哪些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


·女员工怀孕被开除赔偿多少
      女员工怀孕被开除赔偿多少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


·民事上诉需要请律师吗?
      民事上诉需要请律师吗1、上诉是否需要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2、对于一些法律关系清晰、争诉标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请律师。争诉标的......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规定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规定的支付标准是多少?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