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人因为粗心等原因将东西遗忘在公共场所,如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人因为粗心等原因将东西遗忘在公共场所,如果不及时找回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别人拿走,造成损失。拿走别人的遗忘物显然不符合道德观,但是是否违反法律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么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算盗窃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算盗窃吗
  
  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
  
  二、侵占罪的对象特征
  
  《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
  
  3、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 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1、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包括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上文介绍,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并不算盗窃行为,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失主要求归还遗忘物拒绝归还就构成侵占罪了,所以也不能凡事贪小便宜,虽然取走别人的遗忘物不违反法律,但是在道德上来说,也是不合情理的,如果发现别人的遗忘物,我们应当尽快归还失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会怎样判刑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一般涉嫌聚众斗殴罪,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包括行为人年龄、社会影响程度等等。一般判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被监视居住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监视居住要遵守哪些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


·诉讼离婚判离后,多久生效
      诉讼离婚判离后,多久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


·职务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谁拥有专利权?
      职务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谁拥有专利权?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职务......


·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到如何索赔?
      关注新闻的人可能在最近会看到一则关于女子背着自己的孩子却被高空掉落的硬物砸伤的事件,这种触目惊心的惨剧发生的原因就是高楼住户平时缺乏了对暴露......


·抗辩权分类具体有哪些
      抗辩权分类具体有哪些?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从事律师行业的职员来说,了解抗辩权分类具体有哪些,并且能够运用自如是他们的必修课。在日常生活中,......


·法人代表证明书是怎样的
      法人代表证明书是怎样的?一、法人代表证明书是怎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在发包单位确定承包单位后,会将工程进行发包,在现实生活存在承包单位在承包后,对工程再行发包的现象,但是有些工......


·商标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
      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缓吗2023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缓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少年?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少年?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签订几年以双方协商或者公司规定为主进行参考。一般常见的合同期限是一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