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外资企业法主体是什么?

随着贸易全球化以及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外国资本选择投入中国,在中国建立企业进行贸易。我国外资企业不断在扩大,为了更好地管理,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加以规定。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外资企业法的基本情况以及重点外资企业法主体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
  二、外资企业法主体
  在讲外资企业法主体时我们可以借着与公司法之间的对比,更加形象地了解其主体。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很多常见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外资企业法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外资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商投资的企业,IPO上市流程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所以我们认为,外资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外国投资者,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三、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代表
  外商独资企业,一般都是法人型企业,采取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即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经理是经过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企业实际经营,在中国,当然要选一个熟悉中国管理经验的人,那么中国本国人应该是最佳人选。外资企业法董事长也不一定由外国投资者本人担任,公司成立董事会以后可以按公司法规定选出董事长,出资者本人也可以不实际参加管理。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两种企业在中国成立注册是中国的法人,中国的法人企业要遵守我国法律,规范这两种企业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一方担任董事长,另外一方担任副董事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有中方投资者,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也有中方合营者,那么,中方投资者或合作者,也可能是投资者或合作者的代表就理所当然成为法定代表人了。外资企业法是特别法,它适用的情况与实际相关联,是为了适用当前内外经济开放、贸易全球化的情形,与一般的公司法有所相同,也有所不同,我们应分别看待,具体情况不同,主体不同,要求也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


·高温费发几个月?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高温天气下工作是可以领到高温补贴的,我国对于高温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不......


·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个人汽车情况、租赁情况、无偿租用说明以及需要说......


·信用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利用信用证实施诈骗行为的话,则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而在对信用证诈骗进行认定或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对......


·在我国未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吗
      本质上有些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完全都是能够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的,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层应该把基层职工的一些意见及时地反映上来,公司各部门相互......


·鱼塘征收需要做好哪些准备,才能取得合理补偿?
      鱼塘征收需要做好哪些准备,才能取得合理补偿?  一、鱼塘征收需要做好哪些准备,才能取得合理补偿?  鱼塘被征收的,被征收人需要做的准备是非......


·诈骗罪多法定金额标准是多少
      诈骗罪金额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土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房,住起了高楼,同时相关机构的办事流程也在走向正规化,那么在......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即使离婚夫妻双方仍有对孩子抚养的权利。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有什么惩罚呢?如果不履行抚养权,......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具体量刑标准?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