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转租协议的合同怎样写?

随着经济科技的迅速发展,房屋价格也随之上升。那么对于收入不理想的人群来说,买一套房子就是难事。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在对于工作较便利的地方进行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不可避免就会出现转租纠纷。那么个人转租协议合同如何撰写呢?我们将为您做出示范
  
  
  个人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转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基本概况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__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计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该示范中从基本概况、转租期限、租金、使用转租物的限制、危险承担、违约责任等方面分别作出了示范,有利于解决房屋租赁纠纷中的各项问题,规范房屋租赁程序,减少纠纷的产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每亩1.4万元。2、安置补偿费标准:每亩2.1万元,3、青苗补偿费标准:每......


·一. 醉驾是啥时候通知拘留?
      一.醉驾是啥时候通知拘留?喝酒以后是不能开车的,如果行为人有醉驾行为的,那么是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的,公安司法机关是需要开展刑事诉讼......


·购房协议能代替合同吗
      不能,购房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而购房合同是要签名的。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


·获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获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1、注册登录:点击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申请过账户的点击“登录”,没有账户......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付到多少岁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付到多少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


·儿子死后其财产如何分割
      儿子死后其财产如何分割1、谁有继承权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地位的继承权。2、遗产的范围(1)夫妻共同财产如你......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受理费的具体标准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提前三十天提交书......


·中国被监护人有病是否需要抚养法,相关规定有什么?
      离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沉痛的,而往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双方的头等大事。可一旦孩子生病了,抚养的一方无力支付医药费怎么办呢。那下面我......


·属于事业编制但未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被辞退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构成,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其中又分为有聘用合同的和无聘用合同的两种;二是无正式编制,与单位签订......


·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和通讯工具等侵犯
      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和通讯工具等侵犯他人隐私从而恶意中伤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几率很高。其中诽谤行为有情节轻重之分,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