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无论是企业或是事业单位,在聘用劳动者后,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然在劳动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的,也可以约定在劳动者被解除后可以获得怎样的补偿。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一、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解聘补偿金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有所不同,具体需要咨询所在单位。以下辞退费发放标准仅做参考: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二、事业单位辞退的情形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并不是所有被事业单位辞退的职员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若是由于职员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是企业单位在一个月前即已通知辞退信息,是不用支付的。对于那些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根据职员的工龄,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解聘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23年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旧城改造是现如今在我国经济状态迅速发展过程当中必然的一个结果,可是拆迁改造之前,对于当地政府来说是需要制定一个比......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开庭?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开庭?从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


·一、醉驾可以找律师担保么?
      一、醉驾可以找律师担保么?可以找律师可以去帮担保的。而当事人如果能够提供保证人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就可以不用拘留,作为保证人的,只需要带上能够证......


·下班无证驾驶算工伤吗?
      上下班无证驾驶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找不到人......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1、法人这两个字有两种可能:公司法人或公......


·普通债权和共益债务的联系和区别
      普通债权和共益债务的联系和区别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


·收到工商局的工伤待遇费可能吗?
      收到工商局的工伤待遇费可能吗?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律程序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


·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了哪些
      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了哪些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